水渍

石头小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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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总觉得看《红楼梦》和男同性恋有着双向选择的审美趣味:基佬可能更喜欢看《红楼》,而看《红楼》的也更有可能是基佬。我从初一开始看红楼,这么一算也十年有余,十年里家里那本岳麓书社“古典名著普及文库”版本的红楼已经被我翻碎,而若是我爸知道我会变成一个男同性恋,他在他的大学时代肯定是不会买这本书了。

上了大学反而没有了重温经典的兴致:这本红楼放在了家中,而本科四年买了那么多书,终究没有舍得买一本中学时代梦想的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。近些年红楼版本出得颇全,自己却没有了当年“索隐”的兴致,想是明白了自己能力精力有限,不比张爱玲晚年有闲,也不比刘心武先生脑洞大,探佚的兴致少了大半。不过回头看,大学以来就没有认真做过什么学业外的事情(当然学业也不见得多认真),归根到底不是因为精力不够,而是因为我“实用主义统一中国”的落后思想作祟,兴趣爱好越来越不走心,书倒是遍地开花读了很多,却串联不成自己的东西,还不比貔貅,拉不出来,也吐不出来,憋在肚子里,却看有没有剖腹产的那天。

我曾认为,作为我称职的男朋友一定是要看过红楼梦的。当然,这是我中学时代的幻想:那个时候我对这本书的痴迷,大概真的可以决定终身大事。后来我又对我的理想男友做过各种稀奇古怪的设定,比如热爱科学,比如热爱文艺,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,现实中与自己设定出入甚多的男生们却给了我最大的惊喜。而红楼梦,也随着我的择偶原则,飘诸脑后,泯然众生。

大学与红楼最近的接触应该是在看《未名湖畔的爱与罚》的时候。逆旅主人想必热爱红楼,行文颇有红楼味道,他新近的连载小说《荼蘼开在燕园西》也有几分影子。《未名》里与红楼的对照,估计也可以专门写一个长长的分析帖。于雷热爱红楼,陈可也是,而且他们都爱黛玉。我早年爱湘云,后来慢慢明白了探春的好处,晴雯鸳鸯也深得我心。钗黛二人却都不大喜欢,宝钗太过完美,估计哪个看书的男人都不会想娶;黛玉也太过完美,估计哪个生活中的男人都不想娶。若是钗黛一体……想想也是一身冷汗。

大概在一年半前我认识了一个北大的基友。彼时我正在情感空窗,与之勾搭,他嫌我腿粗,我嫌他委婉。不过他倒是一位难得读书的人,后来不了了之,还曾颇悻悻然。现在渐渐明白,作为过日子的恋爱是最不需要风雅的,柴米油盐,为了两个人的未来互相计较,哪里顾得了许多。若是下雪,牵着去香山看雪便是风雅,也不必掏出鹿肉卖几个典故再开吃。

不过若是有一位能够在我说“一夜北风紧”的时候说出下句的朋友,也是一件风雅的事。

别的不必,因为我也不记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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